各会员企业: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本协会《章程》相关规定,为做好理事会换届准备工作,确保新一届领导机构能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、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,现面向全体会员企业开展理事、副会长候选人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第四届理事会理事、副会长单位及人选条件:1、推荐企业须为协会正式会员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协会《章程》,按时缴纳会费,近 3 年无违法违规、失信违约等不良记录。2、候选人须为推荐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(如总经理、董事长等)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政治立场坚定,无党纪、政纪处分